阜康市出重拳严厉打击南部前山区域非法储(售)煤场

23.01.2015  19:05

              为严厉打击非法堆放煤炭、非法占地经营煤炭资源等行为,2015年1月16日由市政府组织,环保、国土、煤炭、畜牧、工商、安监等单位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G216国道以南、南部前山区域非法储(售)煤场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多数储(售)煤场无任何经营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严重影响阜康市周边的环境及草场植被,并存在肆挖盗采露头煤销售情况。联合执法小组当即下发了自行清理公示,要求自2015年1月22日开始自行清理2月5日前未处理煤场存煤的非法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由环保、公安、国土、财政、工商、交通、畜牧等清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对所有非法储(售)煤场实施强制取缔,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月22日市政府再次召集联合执法小组人员及堆煤场、洗煤厂、煤矿等法人开会,再次要求务必于2015年2月5日前,将非法占地,非法建设并造成环境污染的储(售)煤场关闭,自行处理煤场存煤,并恢复地质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