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15.10.2016  20:40
          (全媒体记者贾梦妍)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形成普法工作合力。这是昨日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当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情况及“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第七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乌鲁木齐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对全面推进首府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提出更高要求。
            “六五”普法以来,我市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市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并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十三五”时期,是首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关键时期,编制《乌鲁木齐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纲要》,是完善首府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的现实需要。
            市依法治市领导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介绍,此《纲要》中对各个部门的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在今后的工作中,‘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工作格局,推进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社区居民等重点群体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张自敏说。
            会议还审议了《乌鲁木齐市文明行为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决定的代表议案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问题整改和处理结果反馈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资产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反馈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决定、关于乌鲁木齐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在乌鲁木齐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爱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吉平、斯拉木、王晓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安尼瓦尔·买买提,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兆刚以及副市长张雪峰及法检两院负责人,部分自治区、市级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