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两举措”推进地州核算工作

13.04.2016  12:03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地州GDP核算方法制度,不断调高核算数据质量,使核算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新常态下各地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近日,自治区统计局结合实际,修订和印发了2016年地州核算制度方案,并对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自治区各地州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进行了修定。拟发了《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2015年年报和2016年定期报表)》,其中,为解决不变价基期固定时间过长而造成的不变价与现价GDP行业结构偏离较多的问题,将2016年定期报表的基数年调整为2015年,2016年至2020年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均以2015年为基期。同时,为满足新形势下社会各界对派生产业相关数据的需求,在修订的制度中新增了文化产业增加值报表、非公有制增加值报表和旅游产业增加值报表。 

  二是按照国家统计局新印发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16)》,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区《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16)》。其中,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营业、金融业、房地产业(K门类)和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做了改进,增加了对部分行业数据质量的控制办法,以更客观、全面地反映相应行业的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