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质监系统推进七项改革

01.02.2015  14:14

  本报乌鲁木齐1月31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今年我区质监系统将进一步推进质量安全监管改革等七项重大改革,这是记者从1月30日召开的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这七项改革包括质量安全监管改革、质监分级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地州、县市食药职能划转等。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新胜介绍,今年将以国家质检总局在新疆试点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进质监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取消、下放部分许可项目,建立和规范“三个清单”,调整质量监管重心,实现由重视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简政放权的同时,质监部门还转变监管方式,由过去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理企业,转变为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价制度和“黑名单”制度,适时发布自治区质量失信企业名单,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加大优秀质量管理典型的宣传,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构建全社会“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质量共治机制。

   据了解,2014年,我区质监部门压减行政审批事项10项,取消前置性审批3项,取消行政审批收费11项,对行政许可推行网上受理,放宽行政许可准入条件3项,对建筑防水卷材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试点“先发证后监督”的新模式,提前完成了自治区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35%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