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试点举办中医民族医实验班

12.07.2016  13:42

  记者晁瑾从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区将在全疆招收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试点举办中医、民族医实验班,从小培养传承和弘扬中医民族医的人才。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殷宇霖介绍,试点的中医、民族医实验班命名为“杏林实验班”。今年将由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新疆医科大学联合举办1个中医“杏林实验班”,新疆实验中学与新疆医科大学联合举办1个维吾尔医“杏林实验班”。 两个班面向全疆招生,每班招收40人。

  招收的实验班学生将接受3年高中教育,高中毕业后,参加全国高考,成绩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入新疆医科大学相关学院,再接受5年中医、民族医学本科专业培养。本科阶段学习后,学业成绩优异者,可通过免试推研等途径进入研究生阶段培养。

  “杏林实验班”教学内容跟同年级其他班级保持一致,同时由新疆医科大学与办班学校共同设计特色课程教学计划,例如国学和中医、民族医基础知识等相关教学内容。

  有意向报考“杏林实验班”的学生中考成绩需达到指定分数线,并参加由相关中医、维吾尔医学专家举行的面试,综合平衡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