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出炉”

14.07.2017  22:03

      本报讯 (记者王玉召)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区将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重点,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以政府部门自身改革带动重要领域改革,围绕总目标,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体制机制。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意见》将在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企国资改革、重点领域改革、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创新扶贫协作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重点发力。       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我区将制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指导意见》,加快核心区建设,完善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口岸通关服务,不断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意见》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更优的市场环境。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公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权责、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同步下放土地预审、规划、环评、安评等审批权限。同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科技体制改革。       国企国资改革方面,我区将加快国企国资改革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重点领域改革方面,今年我区将落实好电力体制改革、国家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意见及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要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全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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