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成立不动产登记局

02.03.2015  12:2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我国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摸清楼市“家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建立。

  作为新一轮改革的重点举措,这一条例备受关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人们很关心原有登记证书是否会作废?不动产登记簿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为了帮助大众了解不动产登记,记者专访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副处长熊志坚,请他就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原有登记证书继续有效

   记者:《暂行条例》实施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包括哪些?“小产权房”包括在内吗?

   答:《暂行条例》所称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对老百姓来说主要指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具体而言,登记范围共有十项不动产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而“小产权房”不具备合法“身份”,所以不可能予以登记。

   记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原有登记证书是否会作废?更换新证是否强制?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暂行条例》将充分保护和稳定物权。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方便群众,提高行政效率,不是对产权关系的调整。《暂行条例》明确,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条例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依申请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实行自愿的原则,如果今后市民的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市民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登记或者不登记。如果市民愿意换新证,也可以视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推广进程而定,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申请,按照登记程序进行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因此,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实施统一登记将提高办事效率

   记者:《暂行条例》实施后,将整合多部门职责,能否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对于群众来说能带来那些便利?

   答: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多年来,相关不动产管理部门都在办理不动产登记。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未能真正建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理顺部门关系,整合登记职责,可以大大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分散登记时,权利人要分别去多个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现象;由于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容易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以及林牧用地之间的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确,引发诸多矛盾和纠纷。不动产登记的目的就是确定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并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公示,从而达到保护不动产物权的目的。

   同时,实施统一登记后,将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将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不动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并可以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大大减轻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

   我区尚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

   记者:现在,我区的老百姓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证吗?都要到哪里去办理?

   答:我国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制度,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县。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条件。目前,新疆各地区还未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在实行统一登记前,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仍按现行模式办理。此外,目前使用的商品房房产证,在房屋买卖、出租、抵押,或是土地使用年限方面,都不会产生影响。

   记者:自治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完成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

   答:目前,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决定成立不动产登记局,负责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下一步将建立由各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

   同时,督促指导地州、县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机构设置等工作;申请设立自治区支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事业单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后,认真做好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移交整合。

   另外,还将推进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互联互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和开展自治区相关配套制度的改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