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慈善幌子做传销 新疆巩留县一男子敛财21万被抓

01.06.2015  12:54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郭润喜 杨爱琴报道)没有固定职业的王某,打着慈善的幌子干起了传销,短短一年里发展下线上百人,收取“会费”敛财21万元。在接受审判时,王某狡辩称:“我是做慈善的,不是干传销的。

    5月27日,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案由检察机关公诉后,经法院审理,一审以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调查,王某是巩留县人,2012年结识自称香港某慈善助学集团专员张某,张某告诉王某,只要加入该集团,集团每年可以让其去香港旅游,若发展会员还可得高额返利。随后王某向其缴纳了1万元会费,成为该集团“白金会员”。

    同年3月,王某在接受张某所谓的“培训”后,开始发展自己的下线“会员”。王某拜访亲友时,自称是“港企”集团高管,负责推行慈善助学事业,会员只需要一次缴纳1000元、2000元和10000元不等的会费,即可获得白银、黄金、白金会员身份。

    王某还承诺,会员层次越高,每年获得免费去旅游的机会就越多,收取的会费将用于资助学生,而发展会员就会有高额提成。

    仅一个月,就有十几人成为他的“会员”,向其交纳了3万余元“会费”。初战告捷让王某很兴奋,他继续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形成金字塔形式的传销组织,王某处于金字塔塔尖,而关于旅游的承诺也从未兑现。

    两个月后,王某申请成为该“集团”新疆区的负责人,全疆的“会员”由他管理。

    到2013年4月,王某引诱、发展会员124人,发展层级达8层,获利21万元,其组织成员分布全疆各地,组织结构严密。

    同年5月,王某被警方抓获。今年3月,王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时他才知道,当年介绍他“入行”的张某早已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