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16年“阳光家园计划”惠及323名残疾人

02.07.2016  05:17

近日,为进一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切实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水平,克拉玛依市残联加强了2016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宣传及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登记工作。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克拉玛依市2016年有323名残疾人将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其中:机构托养166人;城镇居家托养147人、农村居家托养10人。

阳光家园计划”于2009年启动实施,是中国残联和财政部启动实施的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主要针对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且无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按照1500元/人年的标准对残疾人托养机构给予补贴;按照城镇1500元/人年、农村1000元/人年的标准对居家托养残疾人给予补贴。为此,全市2016年将投入“阳光家园计划”专项资金47.95万元。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是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的一项民生工程,对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和生活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为确保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克拉玛依市残联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千方百计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市残联康复科:刘海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