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乌鲁木齐3396户小微企业享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

04.11.2015  12:57

          前三季度,乌鲁木齐有3396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受惠面达100%。

  今年10月 1 日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从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扩至30万元。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减半征所得税小微企业连续六年来第五次扩容,也是一年内连续扩容两次。

  按去年基数测算,今年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扩围后,乌鲁木齐小微企业可再获900万元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含定率征收、定额征收)的小微企业,凡符合所得税优惠相关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市地税局税政二处统计显示,近三年来,乌鲁木齐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36660户次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款4252万元。

  该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后将有效扶持一批创业初期、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缓解其成本压力。

  “小微企业征收税额虽不大,但通过减免税收、贷款优惠等政策优惠扶持,小微企业将成为潜在的纳税和解决就业的大户。”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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