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粮食局形成初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0.11.2015  11:25

 

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治州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昌州政发〔2015〕163号)精神,州粮食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办公室,对本部门行政权力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已完成第一阶段“一报”、“二报”工作,形成初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类9项(其中行政处罚类6项、行政检查类3项),且不存在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情况。通过全面清权、依法确权,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全面贯彻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贺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