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不把处罚当回事 企业拒不缴纳罚款,茌平环保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8.05.2016  12:43

  本报讯 山东省茌平县环保局日前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4家因环境违法被处罚但逾期仍未缴纳罚款的排污企业进行强制执行,涉及罚款本金和加处罚款共计十余万元。

  据了解,2015年9月,茌平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茌平县信发办事处北,有家违规生产塑料颗粒的小作坊,生产过程中产生刺激性气体,影响周围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茌平县环保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对这家作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这一作坊在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未建设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直排入外环境,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经治污设施处理,直接排入沟渠内。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茌平县环保局对这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但是,当环境执法人员对这家企业进行后督察时发现,这个作坊仍在进行违法生产,遂再次对其作出行政罚款、责令停产等处罚。在法定时间内,这家作坊既未提出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但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环保部门因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这家作坊的负责人称,塑料颗粒小作坊已经全部拆除,当时购买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的资金是用房屋作为抵押贷款而来,目前,没有现金缴纳罚款,只有几十袋塑料颗粒可以冲账。对此,茌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指出,当事人的辩解并不能减轻其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希望通过强制执行来体现执法的严肃性。

  据了解,2015年以来,茌平县环保局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7家(次),对58家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其中有4家企业拒交罚款,此次被环保部门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特别是将违法企业录入失信“黑名单”,将对不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