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强化监管,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80%以上 

16.10.2014  20:16
 

克拉玛依市立足实际,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2012年至2013年,全市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437.24公顷,供地率达到83.23%,位于全疆前列。2014年截止8月底,全市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84.05公顷,供地率已达到62.70%。

一是充分做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坚持提前介入的原则,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保证用地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强化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和论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切实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率。杜绝圈占土地、浪费土地行为。

二是协调解决供地中的问题。对所有已农转用尚未办理供地手续的项目,组织人员逐宗进行调查摸底。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未供地、项目还能部分实施的,通过缩减项目用地规模等措施,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限期开工建设;对确已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给急需用地的项目。

三是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市政府制定并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区政府是辖区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国土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国土、监察、发改、财政等17个部门在土地共同监管联动机制中的职能和作用,切实将土地管理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大家管,大家用”的合力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