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部稽查 规范执法行为

18.11.2014  14:2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赋予环保部门和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更多、更大的监管权力,使得环境监察队伍面临的压力空前巨大。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内部行为。适时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是通过内部监督推动环境执法力度的加大,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有效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的一项有效措施。《环境监察稽查办法》的实施,旨在通过内部稽查,及时发现环境监察人员日常工作中潜在的违法违纪苗头,有效遏制现场执法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通过事前防范降低事后追责的几率。为贯彻落实《环境监察稽查办法》,2014年,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对部分地州开展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从内部稽查向外部稽查延伸,从案卷稽查拓展至现场稽查,对切实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