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林主任对节能监察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30.10.2014  13:37

2014年10月23日,自治区全社会节能监察局正式挂牌成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援疆办主任张春林召集新到位的节能监察局张华等6位同志就成立节能监察局的重要意义、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张春林主任指出,节能的本质是突破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跨越式发展,要把节能减排提高到政治、战略的高度上认识。节能减排指标是国家考核的约束性指标,节能减排任务完成的情况关系到今后新疆的发展问题。希望节能监察局新到位的同志们能迅速进入角色,担负起节能监察的重要使命。一要尽快开展地州节能工作督查。由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节能监察局承办、相关厅局配合,组成五个小组对14个地州进行2014年节能工作督查,全面了解各地州2014年节能情况。二要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结合实际,起草节能监察局2015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三要起草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草稿),完善节能监察制度。为今后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提供执法依据。四要协助相关处室编制好“十三五”节能减排规划。五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团结,增强战斗力、凝聚力。六要牢固树立归零的意识,虚心学习、强化学习,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面提高工作水平,迅速开创全社会节能监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