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颁发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05.09.2016  18:08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9月2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举行。

自治区党委常委哈尼巴提·沙布出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向新疆枭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区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就是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

改革后,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执照、一个代码”将由工商、人社、统计、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次申请”、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一照一码”形式实现“五证合一”,相关部门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企业不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内容。改革后将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将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强化部门协同,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内容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资中的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

自9月2日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同时在全疆实施。原有企业尚未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且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不收取费用。已经换发和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药换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有执照继续有效。个体工商户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

仪式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工商局、发改委、人社厅、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统计局、法制办、乌鲁木齐市及高新区(新市区)领导 为新疆拉海达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颁发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9月2日,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给新疆枭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文炳颁发了全区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9月2日,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举行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图为首批领取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