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享创业扶持需先认定

20.07.2015  13:01
        (记者史传芝)今年,新一轮的就业创业政策,将原来适用于实体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场租补贴等政策,延伸到了网络创业。但具体哪些网络创业可享政策扶持,需做认定。
          1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关于网络创业认定的对象范围、标准、程序等事项,已以通知形式印发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开始执行。
          在新疆范围内注册经营网店,即注册IP地址为自治区内,申请认定时已在疆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办理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具备申请认定资格。
          相关人员表示,他们在做认定时,将看网店的诚信度、营业额。具体来说,网店要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网络综合评价率(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或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5%(含)以上;申请认定时已连续6个月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含)以上。如果同时经营两家(含)以上网店的,且都符合条件,营业额可累加计算。
          认定的申请,可向社会保险参保地或网店注册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须准备《新疆网络创业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货品邮寄凭单和交易流水证明等材料。材料齐全的,认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创业认定有效期为1年。认定超过1年,想继续享受相关政策,需提出申请接受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