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环保局积极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

25.08.2016  20:36

  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生态县、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同时也是坚持经济建设、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多赢”的基本理念。为加快生态创建工作步伐,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近期,阜康市环保局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按照创建标准和规范要求,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机制,将创建活动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科学计划,稳步推进。积极对照各项创建标准,科学编制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方案,制定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计划,按照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创建工作。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创建指导、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创建申报等事宜。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责任。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按照《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深入比对和研究。逐项落实创建任务。

  四是建立机制,提升质量。经过层层把关,对有望获得命名的生态乡镇、生态村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提升我市农村环境保护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创建村镇始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全市申报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个为三工乡;生态村10个,分别为城关镇西树窝子村、九运街镇六运中心村、七运湖中心村、九运中心村、滋泥泉子镇二道河子中心村、街北中心村、三工乡花儿沟村、拜斯胡木村、上户沟乡白杨河中心村、东湾中心村为自治区级生态村。现已将相关资料上报昌吉州环境保护局,等待逐级审核审批后,有望创建成功并得到环保厅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