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色林果业调研工作的通知

22.05.2015  13:08

新林传发〔2015〕74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

在2014年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上,厅党委明确提出2015年为 “林业调研检查年”。为了加快我区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提升特色林果业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近期,我厅将派有关人员赴南北疆各地开展特色林果业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一是开展2015南疆五地州特别是阿克苏地区果蔬热风烘干房和冷藏库建设项目的阶段性督导。二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自治区十三五特色林果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内容。三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文件精神,为自治区十三五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四是根据各地州特色林果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当地“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新疆特色林果业转型升级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顺利实施。

二、调研内容

以地州为单位,重点调研2—3个县市,主要了解特色林果业基地标准化建设,特别是老果园、品种混杂低产低效林果抚育更新改造情况和十三五的改造任务,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潜力以及特色林果业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等方面采取的积极措施、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等。请各地州客观务实,认真梳理,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5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厅林果办。

三、调研时间

调研工作将分两个阶段开展。5月下旬重点调研南疆片区的巴州、克州、阿克苏、喀什、和田以及东疆的吐鲁番和哈密地区;6月中旬重点调研北疆片区的伊犁州、昌吉州、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请各地州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提前做好调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调研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 彬(厅林果办主任科员)

电  话:0991—585955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