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环保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08.04.2015  20:22
  在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的共同努力下,新源县环保局2014年年底获得自治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2015年是新源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营造“争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新源县环保局严格按照县民族团结创建办印发的模范评选条件及原则,评选环境监察大队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冯馨永、郑娜、沙太、马文渊、杜曼、李媛媛6名同志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月7日,新源县环保局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模范个人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个人进行了表彰。会议要求全体干部继续努力,团结协作,争取更大的成绩,共同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