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粮食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

20.11.2015  18:43

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安定和谐,是实现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2015年,全州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零启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党委、 政府 的决策部署,昌吉州粮食局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成立了州粮食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至人,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积极部署,责任落实。 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安排布署,学先进、树典型。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为契机,努力把粮食行业提质增效工作融入到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促进发展、创造和谐的大局上来。

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一是 结合“粮食大讲堂”活动,在局机关和奇台县二马场村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六史"教育活动; 二是 结合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大力营造促进民族团结的氛围; 三是 结合“世界粮食日”与“食品安全周”活动,向各族群众开展“爱粮节粮”、《新食品安全法》等义务宣传教育。

四、立足实际,抓好创建。一是 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我州各族人民的“口粮”安全,全年出动检查百余人次做好各类安全检查、库存检查、夏粮收购等检查,截止10月底,全州累计收购小麦84.5万吨,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13%,位列全疆第一。 二是 创新发展思路,推进主食产业化发展。截止目前,我州已建成多家主食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满足各族群众的不同需求。 三是 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访惠聚工作已累计投入各类资金87万元;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活动,单位职工对26户贫困户进行个人捐款,每人每年不少于1000元,对特困群众实施精准扶贫;城市解困工作常年开展,每年慰问社区困难户和重点帮扶对象投入资金2万余元。 四是 扎实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