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联合调研组对我库开展新建自治区地方储备成品大米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

13.11.2015  11:16

2015年11月4日下午自治区粮食局购销处刘学明处长,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处长赵欣春、陈殊,自治区发改委主任科员任剑,自治区农发行刘辉一行组成联合调研组来我库就新建自治区2000吨地方储备成品大米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调研会前我库主任王立代、党委书记水涛、副主任艾克拜尔·木沙、业务科科长周建华、金粮粮油多种经营部副总经理刘兆祥陪同调研组一行对21号库进行实地考察,随后在我库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调研会。

会上,水书记代表库党委就我库如何对自治区2000吨地方储备成品大米进行仓储保管、质量保证、轮换方式、建储价格以及后期的专款专账、建立轮换风险保障基金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

调研组在听取汇报研究讨论后确定:一是地方储备成品大米的建储价格由公开招标(邀标)决定。邀标单位不少于3家,东北米比例要多于地方米比例,取其中最低价中标,中标后依据成交确认书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贷款发放后即可收粮入仓。二是要求我库每年对储备大米自行轮换不少于4次,必须保证大米常储常新。三是考虑到储备成品大米前期投资费用大的问题,我库可向有关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加以解决。四是为不耽误市场商机,大米轮换可不每次上报审批。五是要确保2000吨地方储备成品大米入库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