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工作

22.04.2016  10:07
  从即日起,开车带着家人出门,请记得全车人都要系好安全带,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即日起至5月20日,交警部门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展开摸查。

  5月21日至31日开展10天警告教育,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6月1日起,将依上限严厉处罚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和通报未落实出站制度和停车休息期间未播放宣传片的营运客车。

  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不系安全带的驾驶人,将按照不同的道路类型,处以最高200元、记2分、最低50元的罚款处罚,而对于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也将根据道路分类,处以最高50元、最低20元的处罚,与此同时,驾驶人还将责令停车观看不少于10分钟的安全带教育宣传片或接受不少于20分钟的停车随警教育。

  此次整治分三类道路,其中,高速公路将以大客车、面包车、私家车为重点,启动交警执法站,并发挥缉查布控、道路监控和卡口系统作用,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乘人员及车辆,采取预警拦截和抓拍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

  对国省干线,将以班线车辆和旅游包车为重点,依托交警执法站、加油站和治安卡点,对车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展开严查。对于城市道路,将以主次干道、快速路为重点,交警部门将采取错峰执勤的方式,并利用高清设备,抓拍车辆前排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

  对于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并拒不缴纳罚款的,交警部门也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随着高速路系安全带教育的普及,目前驾驶人、乘车人系安全带已基本达到95%,但首府市区内后排乘客系安全带还不到10%,有些驾驶人还购买了安全带插扣,让爱车自带的系安全带提示“闭嘴”。交警在日常执勤中了解到,其实,大部分市民认为,市区内不比高速路,车速也跑不快,下车时还得解,着实不方便。但交警提醒,市区内虽然车速并不快,但追尾、刮擦事故时的急刹车,也是导致后排乘客受伤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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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对6月1日起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乘人员,将一律依上限处罚。

   驾驶人方面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律罚款200元,扣2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河滩路、外环路等),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律罚款200元,扣2分;

  ●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律罚款50元。

   乘车人方面

  ●在高速公路上乘坐机动车前排座椅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元或警告处罚。

  ●对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进行警告处罚的,责令驾驶人一同停车观看不少于10分钟的安全带教育宣传片或接受不少于20分钟的停车随警教育。(彭芳 宋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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