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开发区(头屯河区)街道开大会说小事

24.11.2014  03:39

  新疆网讯(记者李志刚  实习生施悦)11月17日,开发区(头屯河区)中亚南路街道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要求社区负责人拿事例说说怎么完善社区法制建设,街道开的大会,说的可都是些小事。 

  “楼上的住户家漏水淹了楼下的房子,楼下的老李因为抹不开面子,来请社区的同志帮忙去说和说和,适当让楼上住户给补偿点装修材料费之类的。社区来到楼上老张家却吃了闭门羹。老张说我们一不是警察二不是法院没权管这个事。”中亚南路社区书记亓瑞颖首先发言,这种问题可不是他们社区独有的,其他社区也常常因为这些事解决不好,居民间产生矛盾。 

  “最后怎么解决的?”现场有人发问。 

  亓瑞颖笑了笑说:“社区工作人员上网查资料,搬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这个‘尚方宝剑’才敲开了老张家的门。” 

  现场一阵笑声。这时候,卫星路社区书记张翠萍接着说:“大家还都别笑,用好这些法律有时候就是比我们磨破嘴皮子强。” 

  张翠萍说,社区老年人多,独居老人也不少,社区虽然组织工作人员办了“暖心家园认领临时母亲”活动,想着一对一帮扶独居老人,但老人们还是很想念自己的子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社区便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根据其中“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的条文,给一些老人子女打了电话。今年重阳节,四建家属院二号楼李奶奶的儿子就从上海飞了回来,和老人共同度过了一个温暖的节日。 

  两位书记的发言,让在座的人打开了话匣子,物业管理不到位、小区停车费等等,这些原本被人认为的小事,一讨论都成了社区的大事。 

  “说白了就是自身法治宣传还不够系统、思路不清晰、社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足、面对居民调解法律条文运用不当、与街道法律顾问沟通不足等问题。”中亚南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兴宝说,工作中还应该开展分类普法、开设法律讲堂等方式。 

  两个多小时的学习,大半时间都是大家在发言讨论,10个社区20位书记、主任的发言结束后,会议得出结论:居民事,无小事,今后各社区要学习物权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民调解法,并将其作为社区的一项考核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