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31.07.2015  20:16
  米东区环保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实行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会审制度,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预防和控制源头污染中的作用,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上半年,米东区环保局共接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申请65项,出具审批意见32家,初审意见24家;受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项目申请42项,已完成验收手续15项;换发环境许可证3家,新污染源核发许可证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