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额敏县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4.04.2015  14:31

 

1 、招标条件

2014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额敏县维修养护工程已由 塔地水发[2015]89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法人为 额敏县水利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额敏河也木勒牧场段、哈拉依灭勒河下游。

2.2建设内容:上户乡五一渠首(对已经冲毁的溢流堰段进行重建,引水闸和冲砂闸及其配套金属结构设备任然保留)和哈拉也木勒乡涵洞(对已经冲毁的55m进行重建,堵塞的35m进行清淤,然后对整个涵洞下游采取钢筋石笼网防冲设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实施。

2.4工期要求: 2015年5月16日 开工, 2015年8月30日 竣工(有效工期107日历天)。

2.5本项目的工程发包价为 110.7892 万元。评标方法采用 随机抽取法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持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5月3日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5月11日 上午11: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 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额敏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徐杰

电话:0901-3354501、1869011988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罗萍   杨娟

电话/传真:0991-8885702、1869063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