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建设看亮点】新疆强化措施推进生态环保建设

13.03.2017  17:44

 

  数千只红嘴鸥在农田、湿地觅食。近年来,泽普县加大生态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达38.7%、绿化率达48.4%,居西北地区前列,获得国家园林县城、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资料图片)。

    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树林,曲折蜿蜒的鹅卵石小路,3月初的乌鲁木齐冰雪还未完全消融,但市民们在小游园散步遛弯的兴致和锻炼身体的热情丝毫未减。从今年5月开始,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将陆续新建20个小游园、小绿地的消息,更是让市民充满了期待。

  据了解,2016年,乌鲁木齐市新建小游园及街旁绿地100个,新增绿化面积3万亩,森林抚育面积2万亩,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了生态环境。同时,对街边、巷道可利用空间、空地等进行的改造,更是满足了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的需求。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把“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确定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之一,提出要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建设山川秀美、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新疆。

  2016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强化顶层设计,加快重点规划环评和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进度,完善环境监察执法机制。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完成了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修改完善《新疆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5—2030)》。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目前,新疆已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区)1个、生态乡镇35个,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11个、生态乡镇162个、生态村1201个,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积极联合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开展三地联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

  在努力做好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编制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推进乌—昌—石区域和奎—独—乌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工作;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建立水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及预警机制。2016年,全区79条河流170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优良断面166个,比例为97.6%,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32座监测湖库中,Ⅰ—Ⅲ类水质22座,优良湖库比例为68.8%,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水源地水质总体稳定;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完成《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启动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同时,自治区环保厅大力推进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与9个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自治区脱贫攻坚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渠道资金和项目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相关厅局共筹集项目资金58亿元。

  自2017年1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自治区将强化生态保护理念、做好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全面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等,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抓好重点区域同防同治。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丹·卡宾表示,今年将继续推动环评制度改革,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建立项目环保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深化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三管齐下”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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