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

12.05.2016  18:06

5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会研究通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正式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活动方案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活动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活动开展的六项内容,包括: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经常性教育、深入开展主题党课活动、深入开展民生建设、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和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活动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强检查、推动落实。

活动中,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将联合对各级党组织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