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疆两会之建议:化解“医患纠纷”探索调解+理赔模式

22.01.2015  10:22

医患纠纷已成为新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不定时炸弹’,亟待解决。”1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民建新疆区委会委员集体建议,通过建立健全申诉投诉机制,搭建合理的理赔三方制度等方式,实现医患纠纷的解决。

据介绍,为有效解决医患纠纷,2009年9月,自治区司法厅正式批准成立自治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为独立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受司法部门、卫生部门业务指导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但由于医调委的运行经费有限、调解员待遇不高、调解员队伍不够稳定等因素,导致医调委的运转难以顺畅。

对此,民建新疆区委会委员建议从医院患者两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申诉投诉机制,可以已知样本事件为蓝本,通过广征民意的方式获取有可能导致医患矛盾的各类有效信息,然后据此进行制度及实施细则的合理设计。

此外,委员们还建议搭建合理的理赔三方制度。他们认为,医患矛盾的核心问题在于患者对现有医疗责任赔偿体系的不知晓和不信任。建议建立起由政府、医院和第三方保险中介机构组成的理赔体系,由政府和医院按照6∶4的比例购买服务,对由医院责任造成的医疗纠纷,按照医院初核申报——政府复核审定——第三方保险中介机构终核理赔的流程和体系,对符合理赔条件的患者进行必要赔偿。 (夏莉涓 黎亚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