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恰夏镇官店村等五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塔城市恰夏镇官店村等五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市恰夏镇官店村等五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塔地发改农经[2014]41号文批准建设,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塔城市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的合格的企业法人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塔城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塔城盆地西北部边缘,地理位置东经82°41′~83°41′,北纬46°21′~47°14′之间。塔城市恰夏镇官店村等五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为井水,通过抽取井水至水塔供水到户的供水方式。该工程总供水量为664.45m 3 /日,工程类型为Ⅳ型。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构筑物(打井5眼)、调节建筑物(30m 3 的钢制保温水塔4座、50m 3 的钢制保温水塔1座),配水管网总长57.735Km,管线建筑物共274座、其中检查井55座、水表井219座。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14年12月26日。
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第一标段为取水构筑物,第二标段为水塔工程,第三标段为管道开挖、安装(管材、管件及阀件)及管线建筑物工程。
本项目经备案的第一标段发包价格为 56.6663 万元,第二标段发包价格为 155.3582 万元,第三标段发包价格为 355.2019 万元,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一标段要求具备凿井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二、三标段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至 2014 年 9 月 26 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 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0 月 9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塔城市光明路54号地区住建局六楼(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及《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城市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北路6号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93号七一酱园高层B座1512室
联系人:冯燕 谢伟杰 联系人:孙飞飞
电 话:13399017865 18935808867 电 话:15099678520
固 话:0901-6234889 电话(传真)0991-5843311
传 真:0901-6265615
时 间: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