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有387个应急避难场所 乌鲁木齐市占54个

13.05.2015  12:15

  新疆有387个应急避难场所

  乌市有54个市民半小时内可步行到达

  目前,新疆已经建设了387个应急避难场所,立项审批了18个县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已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治区、地(市)、县、乡、村(社区)五级防灾减灾体系。

  昨日是全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自治区减灾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游园广场举行“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当天公布了我区已建设387个应急避难场所,并给2014年全区创建的3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授牌。

  5月12日,在自治区“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上,乌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曹力尹(右)用人体模型,为市民示范如何正确对心脏骤停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术。亚心网记者马元。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城镇人口聚集地附近,以应对自然灾害为主,兼顾其它灾害事故,用于接纳受灾居民紧急疏散、临时或较长时间避难及生活,确保避难居民安全,避免灾后次生灾害危害,并可供政府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的场所。

  记者在街头做了一个微调查,在30位接受采访的市民中,九成市民不知道周围哪里有应急避难场所。当问到地震发生时往哪里跑时,有市民说往空旷的地方跑,有的说往卫生间跑,还有的说往地下室跑。

  当记者告知被访者目前乌市已有54个应急避难场所时,大部分市民表示对此并不清楚,一些市民说,只知道公园或空旷的操场可以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具体在哪儿却不熟知。

  据了解,去年7月,乌市54个应急避难场所全部挂牌,主要建在城镇人口聚集地附近,依托公园、绿地、广场等区域,30分钟内市民就可步行到达。其中天山区9个、沙依巴克区9个、水磨沟区8个、高新区(新市区)8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7个、米东区5个、达坂城区4个、乌鲁木齐县4个,应急避难场所内相应的配套设施也正在配备。

  应急避难场所究竟是如何确定的?乌市民政局救灾处处长曾艳峰说,应急避难场所必须符合四周没有高大、危险的建筑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距离之外,避开地震断裂带等安全性要求。完善的应急避难场所应包括:应急篷宿区、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

  为做到防灾救灾工作有备无患,乌市还在不断强化救灾物资储备建设。据统计,乌市现已储备救灾物资有棉帐篷780顶,棉被2800床、棉大衣4661件、棉鞋5816双。

  另外,地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也在积极推进,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米,拟在乌鲁木齐市康复路289号市养老福利院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