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1130人享受居家托养补贴

11.01.2017  07:04
  1月8日,记者从库尔勒市残联了解到,近日库尔勒市残联工作人员开展下基层新春走访活动,落实2016年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金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均已落实完成。

   1130人分享147.85万元居家托养补贴

  为加快推进库尔勒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库尔勒市残联审核发放了2016年度居家托养项目服务补贴资金147.85万元。

  2016年库尔勒市居家托养资助对象为户籍在库尔勒市、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且无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不含重度语言和重度听力残疾人)。2016年享受库尔勒居家托养补贴1130人,发放补贴147.85万元(其中城市户口残疾人697名,发放补贴104.55万元,农村户口残疾人433名,发放补贴43.3万元)。

   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共领10.86万元助学金

  为保障考取普通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中专学生完成学业,库尔勒市残联根据2009年库尔勒市制定出台的《库尔勒市资助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就学暂行办法》,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户籍在本市(包括因就学外迁)的,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校)、高等院校(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相当学历以上)的残疾大、中专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共187人,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元。在校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本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元。合计金额为10.86万元。

   46名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领到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为发展库尔勒市残疾人事业,多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和稳定残疾人个体从业,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库尔勒市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暂行)》,库尔勒市残联审核发放2016年度库尔勒市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46人,发放补贴34477.08元。

  补贴标准是库尔勒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保,按库尔勒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和基数实缴额的2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上年度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额×20%的补贴比例=补贴金额。

   200名残疾人共享5.2万元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中央财政从2009年开始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给予适当补贴。2016年度库尔勒市残联为符合政策的200名残疾人每人发放了260元,共计5.2万元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库尔勒市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260元。符合补贴条件的具有库尔勒市户籍的残疾人持相关证件和购车凭证向库尔勒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库尔勒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及机动轮椅车情况进行登记、审核、汇总。

  目前,库尔勒市残联已将补贴资金一次性下拨到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将补贴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