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招标公告(施工二次公告)
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招标公告(施工二次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已经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1410110701003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二路 2.2. 工程规模: 38208.85㎡ ; 3. 投标人报名 *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网上报名不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4.2.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10时 至 13时, 下午 16时至 19时, 到新疆天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购买招标文件。 6. 评估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不 请输入正确联系人:赵青青 联系电话: 0991-7876146 * 传真:0991-7876146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兴中 联系电话:0991-8867408 传真:0991-8867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