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招标公告(施工二次公告)

11.11.2014  14:28

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招标公告(施工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已经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1410110701003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二路 

2.2. 工程规模:    38208.85㎡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二次公告)土建、水、暖、电、消防、通风(电梯除外)及变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
2.4.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4年12月18日不能为空 至2016年06月08日
    总工期: 539天 (日历日); 不能为空
  2.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报名

*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网上报名不
  *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11-17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不能为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4.2.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否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 ,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10时 至 13时, 下午 16时至 19时, 到新疆天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每份2000元。

6. 评估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不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  *  邮编:830011

请输入正确联系人:赵青青 联系电话: 0991-7876146   *  传真:0991-787614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  *  邮编:830011请输入正确的邮编
  联系人:万里、张万惠  *  联系电话:7876193  *  传真:7876196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南侧)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兴中  联系电话:0991-8867408 传真:0991-886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