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环境监察大队开展2016年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06.06.2016  20:30

  2016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在巩留县高级中学进行,为给考生一个安静、和谐的休息和考试环境,保障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巩留县环境监察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从以下四个方面应对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突发事件。

  成立噪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重点对县城高级中学、居民住宅等敏感区域周围的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噪声(包括商业经营活动的音响、喇叭以及铝合金防盗门窗的生产加工噪声)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建筑单位等进行整治,确保给考生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高考考试期间,设立禁止噪声排放区域,即距离各考场场界周边6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任何单位、企业及个人使用音响、喇叭和产生高分贝噪声的各种机器进行商业经营、建筑施工、加工生产等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高考期间,不再批准除轮休、抢险以外的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即使重点工程也不例外,考点及居民住宅区周围的所有企业单位6月6日中午14:00(北京时间)至8日下午20:00时段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和机械加工作业,如发现的施工者将给予严处。

  成立高考应急处理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分队,对考试时段全程监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车辆、装备到位,及时查处影响考生学习、休息的群众投诉。同时,发放了38份“高考期间控制环境噪声的通知”通知单。

  此次活动的开展也是为了确保高考考生能考出好的成绩、考出效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