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

04.02.2016  18: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

2016 年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责

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政策,在局机关财务中心资金集中管理下,严格执行、使用好自治区财政拨付的预算资金,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好成本性资金使用,做好全局机关办公场所、家属院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管理好服务中心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保障车辆、水电暖等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全局办公场所、家属院的安全、卫生、整洁。

中心经费来源主要有:一是自治区财政正常拨付的预算经费;二是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预算经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局机关服务中心是自治区粮食局下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预算管理。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职工41人,其中:

1、事业机构编制在职职工9人,事业政策性扩编在职

职工32人。

2、退休职工53人,其中纳入财政统发的退休人员43人,未纳入编制已退休在社保领取退休金的10人。

3、其他人员:临时聘用工人10人,遗孀领取生活补助费2人。

三、2015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1、在对局办公楼、家属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 为进一步对局家属院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局大门安装了智能化门禁管理系统。 二是为 加强对电线路的管理,确保局办公楼及家属院正常安全用电,中心改造了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柜。 三是 更换局家属院4号楼、18号楼老化自来水管线,处理18号楼2单元由于雨水管堵塞造成屋顶漏水问题。对15号楼下水管跑水进行抢修。 四是 对17号楼供水水箱跑水问题进行整体更换。 五是 对人民路住宅楼顶雨水管漏水问题进行处理, 六是 更换18号楼前照明线路同时对院内及办公楼电线电路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七是 粉刷17号楼前景观建筑。 八是 针对供暖期住户因室温不达标投诉问题,维修班拆除管沟内热计量表,加大供暖热水循环速度等大量的维修管理工作。每一项维修改造过程中,通过招投标形式聘请有资质、有专业水平的单位施工。确保了施工单位按时间、保质量、促安全施工。为家属院住户的生活、健身,出行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的外部环境。

2、实行安全保卫多方管理,全面狠抓安全生产工作。

中心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执行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全年共计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近11万元。如:大门门禁系统的安装,17号楼消防的维护保养,局办公楼、中心灭火器的更换,其他投入(安全应急设备、消防宣传)等。 一是 在对局家属院车多占用消防通道,多年来给局大院带来消防隐患等疑难问题上,今年上半年中心经过反复商讨研究决定对局大门安装智能化门禁管理系统,规范强化进出车辆的管理,并将局大门一并交由乌鲁木齐市保安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 二是 在“安全生产月”和“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中心对局地下车库、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局办公楼各处室的消防灭火器进行了全面检查更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局机关、局大院的消防安全。 三是 局17号住宅楼的二次供水水箱反复漏水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体更换,消除了由此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四是 对17号楼的消防主机以及配套的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测,提示督促住户及时更换损坏的烟感报警器,使其运行的更安全有效。 五是 今年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中心还对配电室的高、底压配电柜也进行了整体更换,确保了局大院、金谷酒店的安全用电。 六是 中心加大对局办公楼、家属院的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每逢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各科室人员对办公楼、出租户、家属院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进行彻查,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整改。 七是 按照季节不同在家属院各单元张贴安全提示,提醒住户及时清理楼道和地下室堆放的杂物,注意防火、用电安全,增强了住户的消防意识,确保住户的消防安全。 八是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流动人口信息,中心与社区、派出所紧密联系,摸排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减少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四、预算情况说明

(一)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6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622.14万元,成本性项目预算收入240万元。

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17.25万元,成本性项目预算收入240万元;机关服务中心(政策扩编)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89万元。

(二)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62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87.71万元(在职人员344.56万元,退休人员243.15万元),公用经费34.43万元(详见附表)

2016年成本性项目支出预算240万元,主要用于:

1、关系到民生的对个人和家补助支庭出82万元

(1)为保证全局、家属院及酒店等水电暖、消防、安保等公共实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和应急维修,外聘水暖、电工、门卫值班等专业技术人员10人,遗孀2人全年的工资、养老统筹、福利等支出58万元。

(2)用于弥补财政经费不足17万元,按照取暖费报销规定,承担粮食局单身职工、遗孀、特困企业等人员取暖费差额11万元,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差额5万元。

(3)因历史遗留问题,我中心10名在社保退休未纳入编制的退休职工,按有关文件规定由单位承担医疗保险5万元,取暖费、交通费等2万元,合计7万元。

2、消防、保洁、清雪、保安、绿化、电梯等维保费用全年73.16万元。

(1)局家属院保洁、绿化、清雪等全年18万元。

(2)局家属院电梯维保、消防监控系统维保全年8万元。

(3)局办公楼、家属院保安费用20.16万元

(4)局办公区、家属区路灯、电梯等公共用电全年5万元。

(5)地下车库、电动门、门面房维修等全年5万元。

3、2015年拟维修改造项目84.84万元

(1)局家属院自来水主管线及4号楼、15号楼、17号楼、18号楼、19号楼等排水管线改造、应急维修支出74.84万元。

(2)水电暖、配电等日常维修、维护材料费10万元。

(三)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招待费)0.2万元,比2015年减少0.3万元。

附件:1、 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2、 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2015年度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