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2014年项目招标公告

03.12.2014  15: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2014年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并经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农经[2014]1999号文批复,计划资金已经新发改投资[2014]2004号文下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改水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昌吉州奇台县、木垒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4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水质检测车4辆。本工程招标划分2个标段。

1 标: 水质检测中心4处(实验室仪器设备); 2标: 购置4辆水质检测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潜在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相应本工程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主要设备须具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2标段: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汽车生产制造厂家或汽车销售一级经销商;投标人所供车辆必须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3日至2014年12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日 11: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改水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宝海          电 话:0994-232937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会              电话: 0994-2568833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