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28.01.2016  16:34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5]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办预[2016]2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挥和管理残疾人事业。自治区残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联系,业务上接受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自治区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地、州、市有业务关系。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开展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助残活动。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内外交流和合作。

(十)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残联(本级)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治区残联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联络部、维权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宣传部、体协、计划财务部、机关党委。

(三)人员编制

残联机关共有编制人数5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48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编制人员中厅级领导6人,处级干部27人,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16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30人。与上年编制数相比增加2人,原因为遴选调入。

二、自治区残联(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批复,2016年自治区残联(本级)预算收入为107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8.04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自治区残联(本级)预算支出总额为107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996.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2万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20.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4.55万元。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

三、自治区残联(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2016年残联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16.9万元(详见《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本级)》)。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无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支出1.9万元,用于中残联、各省残联援疆考察和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残联机关现有各类车辆10辆,2016年无购车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万元,用于因车辆老化等造成的维修费用和保障业务的运行费用。

四、附件《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自治区残联本级,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

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本级).rar

自治区残联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