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14.02.2017  13:23
 

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函〔2016〕564号)和《关于下达厅直属各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国土资函〔2017〕88号)要求,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予以公开,并将预算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单位职责

(1)承担自治区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业务技术工作,参与指导地、州、市、县(市)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有关技术工作。

(2)承担城乡土地资源现状调查评价和动态监测中的技术工作及成果应用和技术指导。

(3)承担城乡地籍测量和调查的技术工作。                           

(4)从事国家等级内的各项测量工作和制图工作。

(5)承担国家、自治区批准建设用地项目的土地权属勘界工作。

(6)承担地、州、市土地勘测规划相关业务的技术指导。

(7)参与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和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查和成果验收。

(8)承担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和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的设计审核,质量监理。

(9)承担地、州、市国土资源规划院(队)相关业务的技术指导。

(10)开展相关的科研工作。

(11)承办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内设机构有13个,即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总工办、学术交流办公室、规划所、地籍所、土地利用所、勘界所、矿产所、土地调查所、地政研究中心、土地信息工程与数据中心。

  三、资产情况

  规划院2016年末资产总额 13045.18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276.76 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 720.4万元,其他应收款 984.6万元,固定资产1871.52万元,无形资产748.16万元,在建工程7443.74万元。

  年末负债总额 198.15万元,主要为其他应付款209.68万元,另有应交税款-11.53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批复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总额3403.4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68.46万元,经营收入2634.9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296.21万元,主要增加为市场经营收入和2017年职业年金和养老金。

(二)支出预算批复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3403.41 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6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5.13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了381.21万元,主要增加为经营项目支出和2017年职业年金和养老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政府采购购置办公设备为零万元。

  六、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经营服务性收费: 2017年经营服务性预算收入总额2634.95万元,均为承担各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规划、地籍、勘测工作的技术支撑等专业性工作;承担地州市级的地价动态监测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并按照税务要求,开具税务发票,根据税法规定比例缴纳各项税费。

  七、“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零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近两年无变化,均为零。

  2017年财政在我单位经营收入中安排了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车运行费8万 元,共计9万元。

  八、2017年组织实施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规划院2017年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是:继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把好质量关,加强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和经费预算使用合理,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十、附件

2017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201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