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25.07.2017  19:11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安排部署今年的节能减排工作。

要点》提出,2017年,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2.09%,能耗增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0.3%,氨氮排放总量减少0.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0.7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0.79%,地级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8.8%,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比例达到30%。

要点》明确了今年的重点工作,在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7年是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要点》的印发实施为贯彻落实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确定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发改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减排专家委员会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减排专家委员会公示 经研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