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治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顺利结束

04.06.2015  20:18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部署, 3月 25至5月20日,自治区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厅、农发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15年全区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经查全区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已顺利结束。

一是 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自查。 各地立足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全面开展了地方和中央企业粮食库存检查,全区自查粮食库存数量差率为0.1%,符合国家规定的±3%以内的要求。

二是高度重视复查工作。 自治区粮食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3个工作组对乌鲁木齐、昌吉、塔城、巴州4地州6家法人企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企业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轮换正常,补贴到位,抽检储备粮及商品粮共计100份,合格率99%。

三是创新库存粮食检查方法。 试点开展粮食库存第三方监管检查方法,依托粮食购销企业使用的粮食税票系统汇总企业粮食收购、销售数量,核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粮食数量。将收购数据与金财“一卡通”粮食生产补贴数据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存在“转圈粮”。同时,运用储备粮粮温数据监管粮食轮换,依据粮温数据对企业执行储备粮轮换业务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