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顺利完成2014年第四季排污申报核定及排污费季报

16.02.2015  21:42

  阿勒泰地区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办法》《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要求,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顺利完成2014年第四季度排污申报核定及排污费季报。 我区 2014年排污费征收户数为363户,排污费征收金额为2075万元,地区征收1341 万元,其中委托企业征收 970万元,地区本级征收370万元;县级征收734 万元。比上年征收金额2364万元,减少12%。排污费征收金额减少的原因一是一些排污费缴纳比较大的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部分企业改制,征收户数逐年下降。二是产能过剩部分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三是我区企业建设期比较长,行业增幅不明显。四是由于基层环保部门环保监察机构人员和专职收费人员不足,缺乏实时污染物排放监控数据,导致排污费应收尽收难以完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