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一轮巡察公告

24.05.2018  18:04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统一安排,自治区发改委第一轮巡察组于2018年5月14日至6月13日,对自治区发改委农经处、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开展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范围

农经处、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政府项目评审中心。

二、巡察工作的重点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反分裂斗争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官油子”之气、不作为之气、漂浮之气、“两面人”之气,搞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着力发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着力发现在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等方面责任缺位、措施棚架、工作不力问题;着力发现任人唯亲、封官许愿、“带病提拔”和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着力发现落实打赢“三大攻坚战”、“三项重点工作”和改革开放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着力发现巡视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等问题;着力发现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三、巡察组驻地及联系方式

巡察组驻地:驻委纪检组201、202室、东区办公楼406室、评审中心203、503室。

举报电话:0991-2814051(传真)、8890116、8894868,手机:15999189061(北京时间10:00至20:00)。

网络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举报箱:分别设在自治区发改委办公楼、东区办公楼、酒花大厦办公楼、经济研究院办公楼、自治区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办公楼、自治区信息中心办公楼、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办公楼、机关食堂门口等地。

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请大家放心,对大家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并为大家绝对保密。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察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