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环境监察大队开展2015年第一季度排污申报核定工作

16.04.2015  18:27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第一季度排污申报工作,博湖县环保局安排专人对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进行多次审核,提高排污申报核定数据质量,加强对各排污单位的监管。2015年4月1日—10日,博湖县环保局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梳理明确了博湖县辖区内2015年度第一季度排污申报对象50家(包括第三产业和博湖县西海集中供热中心等)。书面要求各申报对象根据2015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及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数据。

              博湖县环保局严格按照环保部《排污申报管理办法》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把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各项指标,为污染减排、总量控制、环境执法及排污收费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