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督查工作

18.09.2018  20:0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我区2018年煤炭去产能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不折不扣完成今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9月11日-1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经信委、煤炭工业管理局、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对我区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

本次督查分为2个工作组,赴伊犁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市、巴州、阿克苏地区等6个地(州、市),对我区2018年计划淘汰、引导退出的22处煤矿进行了现场督查,主要采取勘查矿井关闭现场及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矿井井筒封闭、设备拆除、场地平整、证照注销、职工安置等具体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并向地(州、市)提出整改要求。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快推进我区2018年煤炭去产能工作:一是要求关闭进度滞后的地(州、市),督促企业加快推进矿井关闭退出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不折不扣完成今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二是督促相关地(州、市)、县(市),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地、县两级验收工作;三是会同自治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自治区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