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我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14.08.2015  08:32

7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批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15〕77号)。

意见》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今年的改革工作意义重大。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自治区发展战略,以改革为抓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意见》明确了2015年我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一是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加快核心区建设;围绕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全面开放的外向型经济;围绕创新机制,进一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 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市场环境优化。以“三个最”为目标建设现代政府;突出为企业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化价格改革。 三是 坚持提高宏观调控有效性,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四是 坚持民生优先,以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优先发展教育;全力以赴促进就业;加快医改步伐;加强社会保障。 五是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加大惠农政策实施力度。 六是 坚持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洁净新疆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洁净新疆”战略,加快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意见;进一步加强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落实主体功能区政策;深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意见》要求, 一要 形成协调联动、务实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各专项改革的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参与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改革举措、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联络员单位要调动和运用各方力量形成改革合力,建立跨部门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要 形成责任明确、问责得力的改革督导机制。建立改革落实责任制,明确改革方案制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改革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落实督办责任制和评估机制,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 三要 形成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改革试点机制。鼓励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进行差别化的试点探索,及时总结地方试点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要 形成尊重实践、理论支撑的改革调研机制。发挥理论研究对改革方案制定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明晰改革方向、思路、路径、重要举措、考核办法等。理论联系实际,广泛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确保改革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既是对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再部署、再安排,又是对下半年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中期督导,对各地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