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17.09.2015  09:02

2015年9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高克平以及地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认真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的重要讲话。会后,阿克苏地委、行署在阿克苏分会场召开了地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市)分管领导及发改、财政、农业、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棉花各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在县(市)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常诚就阿克苏地区2014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并对2015年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高克平就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的讲话,认真落实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雪克来提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把握今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主导思想、原则、目标,把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上来。今年的《实施方案》与2014年相比有几点不同。(1)今年国家发布的棉花目标价格是19100元/吨。(2)今年的种植证明全面实现电子化,全地区植棉户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面积种植信息全部录入“新疆棉花信息采集系统”。(3)减少拨付补贴的次数。即10月中旬补贴90%;次年2月补贴剩余资金。(4)今年只实施一种补贴方式,即按实际种植者籽棉交售量进行补贴。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南疆棉农的实际情况,自治区将拿出补贴总额的10%用于南疆四地州基本农户(含集体土地)面积部分的补贴。 二要县(市)严格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制。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在县(市)。基层党组织、政府的工作是否扎实,决定了改革工作的整体质量。因此,再次强调各县(市)长作为此次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协调,对于改革出现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以及技术问题要亲自安排部署;常务副县(市)长、分管农业的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即第二责任人;发改、财政、质监、工商、农业相关部门的一把手是这项工作的第三责任人,要将政策吃透,准确把握落实到底;第四责任人就是具体落实、实施这些工作的各乡(镇)、村的主要领导,这也是搞扎实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 三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发改、财政、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党和国家“三严三实”教育的要求,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检查督促核实的责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四要加强全方位的宣传与引导。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既是对广大植棉户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保障,也是对发展纺织企业,促进百万人就业具有重要作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针对南疆四地州基本农户(含集体土地)补贴面积的决定,充分表明了对南疆四地州广大棉农的特殊重视和关爱。各级宣传部门要理解透、宣传好党和国家的这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宣传面要广、力度要强,确保政策深入广大棉农的心中,让棉农切实得到实惠。各级党政、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把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本职工作,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宣传好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植棉户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最后,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高克平强调各县(市)、各部门要在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及忧患意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实现改革最终目标。

文章来源:阿克苏地区发改委 http://fgw.aks.gov.cn/page.asp?id=2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