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林业厅包村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

23.06.2016  23:42

新林计字〔2016〕405号                              

 

 

厅“访惠聚”活动工作组临时党委,乌什县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军区政治部《关于深入推进自治区部门单位包村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新党办发〔2014〕3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自治区部门单位包村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5〕6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林业厅2015—2019年包村定点扶贫工作方案》(新林计字〔2015〕50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自治区林业厅包村定点扶贫工作乌什县奥特贝希乡两个村林业项目规划》(以下简称“项目规划”)要求,现将2016年林业厅包村定点扶贫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林业厅包村定点扶贫对象

乌什县奥特贝希乡的尤喀克奥特贝希(3)村,托万克奥特贝希(4)村。

二、明确目标任务

以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按照《工作方案》和《项目规划》要求及年度建设任务,通过发展集体经济、产业扶贫、基本生活改善等扶贫内容,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三、落实《自治区部门单位包村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文件中的各项考核指标

包村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中的《自治区部门单位包村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要求和自治区林业厅包村定点扶贫任务分解内容,按照职责划分,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我厅包村定点扶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沟通协调,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

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援疆力量支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建设,加强与当地其他自治区部门“访惠聚”工作中和当地政府之间的主动沟通、相互协调,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技术支撑等方面形成合力。

包村定点扶贫住村工作组和乌什县林业局要积极与乌什县扶贫办沟通衔接,互通信息,以确保我厅扶贫成效能及时准确的反映出来。

五、加强林业扶贫宣传

进一步加强扶贫宣传,制定扶贫宣传计划,及时报道林业扶贫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动员全行业并带动各方面力量出实招、真用力、见实效,营造举行业之力帮扶贫困地区脱贫的良好氛围。两个包村定点扶贫住村工作组每年分别向林业厅网站报送不少于8篇以上的宣传报道。

六、建立扶贫信息报送制度

包村定点扶贫住村工作组和乌什县林业局要分别建立健全包村定点扶贫开发档案,形成完整详实的档案资料,切实为林业扶贫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包村定点扶贫住村工作组和乌什县林业局要做好包村定点扶贫情况统计表信息数据统计工作,并提供各类凭证,其中包括资金下达文件、支付凭证、捐赠凭证、协调落实文件、调研慰问资料(文字、图片)等凭证,以配合厅扶贫办完成年底考核任务。 

包村定点扶贫住村工作组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向厅扶贫办报送半年、全年林业扶贫工作总结及各类凭证,总结报告应反映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反映扶贫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联系人:刘  鹏

电    话:0991—587936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