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22.03.2016  15:48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6〕27号

 

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团委,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会议精神,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满足企业和各类用人单位需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团委定于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全区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促进转移就业创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6日至4月16日。3月16日在昌吉州昌吉市举办“春风行动”启动仪式,全区同步开展“春风行动”。

三、服务对象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在春风行动期间,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得到有效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得到免费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

五、活动内容

(一)掌握供求信息。

1.以乡镇为单位,广泛收集劳动者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

2.以县(市)为单位,了解本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招聘需求,特别要准确掌握纺织服装产业、服务业以及“短平快”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访惠聚”活动项目等用工需求。

3.对掌握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分门别类,为发布信息提供服务做好准备。

(二)开展“三送”活动。

1.“送岗位”。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岗位信息。组织县、乡(镇)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企业招聘面对面”等活动,帮助农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效对接。  

2.“送政策”。全面落实农民工国家通用语言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返乡创业政策和企业用工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为用工企业提供诚信招聘、合法用工等方面的政策指导。

3.“送服务”。要在乡、村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农村劳动者了解进城务工常识和企业用工条件。加强宣传,为企业做好招工用工指导服务,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工作条件,营造关心关爱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两个重点。

1.抓好就地就近就业。广泛利用“卫星工厂”模式,引导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发挥工业产业园区作用,开展定向培训和招聘。鼓励劳动者结合自身能力和本地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就地创业,辐射带动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一是抓好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加大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力度,推动转变观念,提高就业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岗位要求。二是抓好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针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项帮扶,使其通过务工增加收入。三是抓好农村妇女劳动力就业,结合到企业就业、“短平快”项目、家庭手工业等多种就业务工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促进她们就业。

(四)抓好两项对接。

1.加强劳务对接。南疆地州市人社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劳动力资源信息,并做好统计分类工作,北疆地州市人社部门要主动收集本地企业用工信息,并及时把用工信息传递给南疆地州市,共同做好信息对接;南疆地州市人社部门要做好劳动力输出的宣传动员、教育培训和组织输送工作,北疆地州市人社部门要督促用工企业及时接纳劳动力,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安排好住宿,使其能够安心工作,共同做好工作对接;南疆地州市人社部门要实行跟踪服务,对用工企业定期进行回访,北疆地州市人社部门要积极协助南疆输出地解决好企业用工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共同做好管理对接。

2.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对接,共同组织内地企业到本地招聘,并按照“四不转移,四不输出”的要求,开展劳务输出,为今年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到内地就业打好基础。

(五)做实两项工作。

1.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清理整顿。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开展春风行动的有利时机,联合执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优化就业环境,有效维护农村劳动者合法权益。

2.抓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免费发放“春风卡”,并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全面宣传春风行动的内容、岗位和培训信息等。南疆四地州等少数民族群众集中的地州市、县(市、区)要在电视台、人力资源市场等地播放《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题片》,引导广大农村劳动力转变观念。要广泛挖掘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大力宣扬受到表彰的自治区全国优秀农民工代表的典型事迹,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举措,为做好今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好局,起好步。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积极发挥活动的示范效应,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春风行动”的经验,积极推行“送岗位下乡”、“园区招聘会”、“就业服务面对面”等有效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春风行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合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牵头抓总,协调落实好相关政策。各级扶贫部门要准确掌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技能培训,为搞好精准服务打牢基础。各级妇联组织要通过举办妇女技能培训班和创业培训班,帮助妇女走出家门,脱贫致富,促进妇女就业。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搭建供需平台,提供就业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就业培训、就业介绍力度,以帮扶中心为载体,通过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组织农民工维护劳动权益培训等方式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宣传和保护工作。

(三)做好统计总结。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办、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并确保时效性、准确性。请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团委要于2016年4月20日前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的情况总结和统计表。活动期间,自治区将组织检查督查,其结果将作为各地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李宏武

联系电话:0991-3689700 3689701(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扶贫办 联系人:唐国峰

联系电话:0991-2383020 2383021(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总工会 联系人:白地努尔

联系电话:0991-2812746 2822490(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妇联 联系人:马俊心

联系电话:0991-2311592(兼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团委 联系人:唐祺

联系电话:0991-2325158 2818222(传真)

电子邮箱:iviv@163 . com

附件: 新人社明电(2016)27号.xls (下载)

1.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 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扶贫部门)

3.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4.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