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99%以上

19.05.2015  12:33

    新疆都市报讯 2015年新疆将进一步巩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以及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使新疆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

    据了解,新农合制度已成为我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合农牧民受益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区已经实现了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全覆盖和“应保尽保”,参合人数由最初的42.70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1118.12万人,参合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9%以上。人均筹资水平从30元起步,2014年达到436.9元。农牧民受益人次从最初的40万人次增加到2014年的2064.32万人次。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积极探索开展了地市级新农合统筹,阿合奇县整合多项救助资金,建立了长效的附加医疗救助制度。

    今年我区各地将积极探索建立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的沟通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平台,避免参合人群重复参保,规范中断参合、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参合工作;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今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再提高60元,达到3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68元,自治区各级财政补助122元,农牧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参合农牧民人均筹资将达到510元。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门诊费用报销比将分别保持在75%和80%,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65%左右。着力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同时将远程会诊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