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察布查尔县安排部署2015年护林防火工作
1月31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召开2015年护林防火工作会议,从三个方面安排部署2015年护林防火工作。
一、科学施策,务求实效,全面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防范要严密、处罚要严格”的要求,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管住火源,强化火情处置,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坚决避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一是突出提升应急能力。根据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困难的特点,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大力推进以专业、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体的扑救力量建设,相对集中,科学布防,高度戒备,确保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防火高风险期,县人武部民兵应急扑火队,天西分局半专业化扑火队,扑火二、三梯队及各单位组织的群众义务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按预案组织扑救,同时确保人员安全。二是突出提升科学防火能力。防火期内,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特殊情况需用火的,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严格审批。在防火高险期,要严格执行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切实加强对入山进林人员和车辆的检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清山清林等“三清四查”活动,彻底清查外来闲杂人员,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对农民烧荒严加管理,严防因监管失控而引发森林火灾。三是突出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在防火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和重要火情火灾日报制度,进行全覆盖监测,不漏任何盲区四角,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认真做好热点核查和地面巡护工作,加大火情监测的范围和密度,全方位、全天候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火灾频发区实施准确监控,做到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把火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突出提升火情处置能力。从防大火、扑大火的实战需要出发,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努力提高指挥员和管理人员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实现整体联动、迅速响应。加强和提高森林防火的应急管理水平,做到科学预测、准备充分,确保森林火灾早处置、早扑灭。五是突出提升依法防火能力。把开展防火法制宣传作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务,贯彻于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自治区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革除陈规陋习,遵章用火,依法护林,从根本上减少火灾发生机率。新闻媒体要发挥好作用,宣传报道防火动态,加大防火安全警示教育,使森林防火工作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守土尽责,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要落实防火责任。严格落实乡镇长、村委会主任和护林员为责任人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分片包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各森林经营主体和林户要在经营范围内承担防火责任,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尤其在火险时段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切实管好人、看好地、防住火。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要形成工作合力。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部门责任落实;防火期内,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为防火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防火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严格值带班制度,做好火情处置。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绩效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问责和督查力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要严明工作纪律。按照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要求,严肃执行森林防火各项纪律,各森林管理和保护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防火责任单位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级领导干部亲赴现场,靠前指挥,快速扑救。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天然林是伊犁河流域的生态基础,保护好天山西部山区天然林资源,是全县各族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的理念,认真落实责任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全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察布查尔县林业局 关瑞文)